发表时间:2018-06-29 22:05:55浏览量:【小中大】
按照空气净化的控制程度,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可分为普通环境设施、屏障环境设施和隔离环境设施;按照设施的使用功能,可分为实验动物生产设施和实验动物实验设施。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可按表3.1.1分类。
表3.1.1 实验动物环境设施的分类
环境设施分类 | 使用功能 | 适用动物等级 | |
普通环境 | 实验动物生产,动物实验,检疫 | 基础动物 | |
屏障环境 | 正压 | 实验动物生产,动物实验,检痉 | 清洁动物、SPF动物 |
负压 | 动物实验,检疫 | 清洁动物、SPF动物 | |
隔离环境 | 正压 | 实验动物生产,动物实验,检疫 | 无菌动物、SPF动物、悉生动物 |
负压 | 动物实验,检疫 | 无菌动物、SPF动物、悉生动物 |
感染動物飼育設施
SPF動物飼育設施
傳統動物飼育設施
9.3 空调净化
9.3.1 净化空调机组的基础对本层地面的高度不宜低于200mm。
9.3.2 空调机组安装时设备底座应调平,并应做减振处理。检查门应平整,密封条应严密。正压段的门宜向内开,负压段的门宜向外开。表冷段的冷凝水水管上应设水封和阀门。粗效、中效空气过滤器的更换应方便。
9.3.3 送风、排风、新风管道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,加工前应进行清洁处理,去掉表面油污和灰尘。
9.3.4 净化风管加工完毕后,应擦拭干净,并用塑料薄膜把两端封住,安装前不得去掉或损坏。
9.3.5 屏障环境设施净化区内的所有管道穿过顶棚和隔墙时,贯穿部位必须可靠密封。
9.3.6 屏障环境设施净化区内的送、排风管道宜暗装;明装时,应满足净化要求。
9.3.7 屏障环境设施净化区内的送、排风管道的咬口缝均应可靠密封。
9.3.8 调节装置应严密、调节灵活、操作方便。
9.3.9 采用除味装置时,应采取保护除味装置的过滤措施。
9.3.10 排风除味装置应有方便的现场更换条件。